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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:领网络红包要缴个人所得税了

发布时间:2019-06-26 11:26:00 点击: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》,其中规定,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被归入“偶然所得”征收个税,适用税率为20%。“网络红包”仅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,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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